电梯属于特种设备,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等法规约束。很多业主以为"电梯是物业的事",其实使用单位的义务有明确的法定清单。
一般为电梯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管理单位(如物业公司)。电梯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 30 日内,使用单位须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。
未办理使用登记、超期未检、使用不合格电梯等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;造成事故的,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。
业主可以做的三件事:① 看轿厢内的使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;② 核对维保记录是否有按时签字;③ 发现异常(异响、不平层、门故障)及时书面反馈物业,形成记录。这些既是维权依据,也是推动物业履责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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