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回答:GB 45067—2024《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》明确了电梯领域 8 条红线:无证/淘汰/报废仍使用、事故后未全面检查、未按规定监督检验或不合格、定期检验结论不合格、门锁安全回路被短接、限速器—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、扶梯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、扶梯扶手带外缘距障碍物小于 400mm 而未装防护挡板。判定主体是使用单位,发现即应停用整改、清单化销号。
| # | 红线情形 | 现场怎么查 |
|---|---|---|
| 1 | 未取得许可生产、国家明令淘汰、已报废或达到报废条件仍继续使用 | 核对制造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使用登记与报废判定 |
| 2 | 发生过事故,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、消除事故隐患 | 查事故后的全面检查记录与整改闭环材料 |
| 3 | 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 | 查安装/改造/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|
| 4 |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"不合格" | 查最近一次定期检验结论与使用标志 |
| 5 | 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锁安全回路被短接 | 查控制柜接线、门锁回路,必要时分段测量 |
| 6 | 限速器—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 | 按周期做限速器校验与联动试验并留存记录 |
| 7 | 自动扶梯、自动人行道紧急停止开关缺失或失效 | 逐台按压急停,确认立即停梯 |
| 8 | 扶手带外缘与障碍物距离小于 400mm,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 | 实测距离,核对防护挡板安装 |
自 2024 年 4 月起,TSG T7001—2023 与 TSG T7008—2023 全面实施,形成"定期检验 + 自行检测"格局。红线中的"定期检验结论不合格"与"未按规定监督检验"直接对应使用标志与检验报告的有效性——使用单位应把下次检验/检测日期纳入日历管理,避免脱期。
8 条红线的价值在于把"重大事故隐患"从抽象概念变成可勾选的清单。对物业来说,每月花半小时逐台对一遍,就能把最致命的几类风险挡在门外;对维保单位来说,这 8 条也是自我保护——按清单做、按清单记,事故来临时能证明自己守住了关口。
0:22电梯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
1:52电梯里面进水有什么影响,有安全隐患吗,听听内行怎么说
0:57第37集 | 电梯限速器测试仪的机电接线---电梯检测篇
更多电梯事故警示与安全教育视频:进入事故警示专区
评论列表 (条)